《楚律师,老婆撞了豪车,我要不要卖房?》第二十六章 别给我的新手机打电话了 免费试读
楚风继续在台上讲话。
“晚上手机的主人发现手机掉了,就打电话张三退货!”
张三没有,只是挂了,黑了机主的号”
“车主不愿意再用朋友的号码打电话,最后张三生气了。直接告诉车主:“不要再打我的新手机了,不然我警告你骚扰我!"
“之后,我把手机换成了新卡”
“那么问题来了。请问上述案例中张三的行为是否触发了法律?如果是,他是否犯有挪用公款罪或盗窃罪?”
楚风的语气不紧不慢。案件讲完后,他直接向观众抛出问题。
【噗,三哥真棒!】
【三哥就是三哥,拿起电话说话这么硬气!】
不要打我的新手机!】
【不愧是法外狂徒,完全无视警察!】
[哈哈哈哈哈,我发现张三这个无耻程度和楚老师是一样的。你认为这个张三是楚老师吗?】
【雪...哈哈哈,你别说,还真有点像呢!】
【破案,破案,楚老师是张三!】
……
观众的顾虑总是那么奇怪,当然也有认真分析的观众。
董琳就是其中之一。作为一名法律系学生,董琳对法律法规还是很了解的。
但是在学校学的东西大多是填鸭式、死记硬背的,关于楚风生动形象的讲述太少。
没有,我才上了两天课,董琳的案例分析能力提高了很多。
楚风刚说完,董琳就开始分析起来。
“我认为如果手机价值过高,那么张三就应该犯侵占罪,非法占有他人的遗落物品,并以侵占罪论处,并被判处两年……”
董琳说,把他的观点发送到弹幕。
他的弹幕出现后,很多人觉得有道理。
【确实,把它留在出租车后座不还应该是侵占罪】
【是的,盗窃应该是主动被盗,这叫盗窃。他的那种叫做捡拾]
【这一次,我支持东哥!】
当然,也有人不同意。
我认为应该是盗窃。这部手机在出租车里。所谓偷而不告,就是偷!】
【是的,这个手机可能是出租车司机的,所以张三应该属于盗窃!】
【合理!】
【虽然我认为你是对的,但我认为不应该是盗窃!】
[我也不认为这是盗窃!】
双方都无法说服任何人。
【楚老师,出来告诉我张三他犯了什么罪?】
【好奇!】
【跪求楚老师的回答!】
在没有人能够说服任何人之后,大家开始邀请楚风来解读这个案例。
楚风一看到这,说道:
“昨天回家的时候好像每个人都做了很多作业。他们说的很有根据!”
“那么在上面的案例中,张三是不是犯了盗窃罪或者侵占罪?慢慢听我说!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对于张三这种行为,法律已经规定了!”
“法律上有一条规定,就是说,特定场合落下的东西,将属于该场合的主人。”
“在上面的案例中,张三在出租车上找到了手机!手机的主人把手机丢进了出租车,所以手机暂时由出租车师傅保管。”
“张三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走手机,无疑是盗窃罪!”
“而且张三还拒不归还,这是正当盗窃!”
“另外,我们说了,这个侵占罪只判了一万元,这个手机显然达不到这个标准。”
“所以本案中所犯的罪张三是盗窃罪!”
楚风缓缓道。
我明白了。当你捡到一万块时,扔掉一块,得到9999]
【我说等我用9999,我也想玩传奇!】
【今晚,一起攻沙!】
【哈哈哈,沙雕水友的焦点总是那么奇怪!】
【小子,你是来学法犯罪的!】
【你把这张卡合法bug了!】
观众总是很奇怪,他们总是可以从一个微妙的角度来评论。
但不得不说,楚风的这种普法方法确实有效。
他成功地把枯燥的法律法规变成了有趣的案例供人们分析。
把观众带到特定的地方,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
这种方法比生硬的背诵有用得多。
不是,很多正在学习或准备学习法语的同学,听了楚风的故事,都觉得受益匪浅。
[朱先生,我明白了!】
【听了朱先生的课,觉得法律法规不再那么生涩难懂了!】
是的,希望褚先生能在以后的直播中保留这个项目,让大家能够动脑分析案例,愉快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