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夭寿啦!大道要做我道侣》第二十四章:钻木取火! 免费试读
当孔宣玩累了,杀神之枪自动钻入他的身体,他拍打着翅膀,停在女娲的怀里酣睡。
旁边的西王母看得有些吃味,故意赌气道:
“刀兄,今天多亏你出手了,不然我也拿不到这葫芦。离我小姐姐西昆仑不远,不要来我那里。”
女娲听说西王母心里有事,有些惊讶地看着江小白:
“道兄,我觉得我的境界还有些问题。不如去我府上,一同商议。”
江小白那是前两个大的。对他来说,西王母已经烧光了,现在女娲也牵扯进来了。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在这个阶段,他只使用墩子,抓住熟睡的孔宣,并留下了一条信息:
“我和孔宣先要去拜访人族。两位道友请自便。”
据说少典等人率领的人族被蛮荒的先天生物屠杀,却躲在蛮荒蛮族之地,最后定居下来。
它年复一年地茁壮成长,种群数量不减反增。
然而,人力有时会耗尽。人族虽然依靠先天道学,从零开始的修炼速度确实很快,但是他们只有自己简单的功法,无法让他们突破到太高的境界。
他们逃不过野兽,却经不起时光大道的蹂躏。就连这一波原本年轻的人也开始变老了。
更别说最底层的人族,还过着原始的衣不蔽体的生活。
通常,一场瘟疫可以杀死一大群人族。
江小白当他来到东部的一个人族部落,变成了一个普通人,肩膀上的孔宣甚至还藏了起来,严厉警告他不要露出马脚。
这两个人隐居在这个部落里。
部落里有很多年轻人。当然,老人们会主动离开,老死在山里,以免给部落带来麻烦。
部落里的野兽是大家共享的,吃生肉,喝动物血。虽然它可以帮助他们保持健康,但也很容易让人生病。
江小白不急着教他们栽培技术。这个族群要想在野外生存,必须要有能压制命运的人和事。
他需要先找到真正能引领人类进步的人。
离他最近的是一个叫真仁的人,一个年轻力壮,很有想法的人。
这一天,江小白和孔宣都睡在今年的山洞里,他们被这响亮的声音惊醒。
江小白完全融入普通人的生活。
何睡眼惺忪,有些起床气道:
“这一天天还没亮。鬼叫什么名字?”
是非常了解江小白的人。
追人式兴奋道:
“小白兄弟,当我昨天去打猎的时候,我在一个峡谷里发现了一棵草。要不我们今天挑吧?”
草,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伟大的东西,最坏的也能延年益寿,摆脱疾病。
最好的灵草可以直接把他们引向准神仙修炼。
在他们看来,神仙就相当于不死之身的存在。
至于传说中的人族之母,人族之帝女娲,更是一个传说中的划时代存在。
现在他们是部落人,最长寿命只有半百岁。
一听说有灵草,江小白就产生了兴趣。我胡乱用手在脸上擦了擦,跟着人家往山谷走去。
两人跋山涉水,来到山谷前,那里到处都是半天巨树,周围山峰错落有致。在悬崖上,瀑布从3000英尺的高处直泻而下。
在山谷悬崖的边缘,有一条藤蔓一直延伸到谷底。
两人已经江小白肩扛着孔宣沿着藤蔓向谷底走去。
一瞬间,他们都感受到了一种非常强烈的气场,让人毛孔张开。
离山谷不远的地方,生长着一种茂盛的兰花。
醉人石喜出望外,还没等江小白劝阻,他就迈出了大胆的一步,来到了兰花前。
朱仁的家人刚想弯腰捡起来,却发现情况突变。
远处的山洞里冲出一条吞天蟒。
蛇头和房子一样大。
这条吞天蟒吐了一个蛇核。
后面江小白,看得出这条蛇是金仙培育的。恐怕他是来保护这株兰花的。
天地常为异物所护。
当面对吞天巨蟒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等一会不停的看着对方,但一时间忘记了逃跑。
江小白叹了口气,心想现在人族太弱了,连小金仙都可能杀了他们。
真的,江小白偷偷叫道:
“屯田蟒,能和我演一出戏吗?”
起初,天魔被突如其来的穿心声吓了一跳,看到远处江小白有意发出的一丝强灵。在那一秒,它有了直接逃跑的念头。
但在江小白的胁迫下,它还是选择了投降。
按照江小白的指示,天魔吞掉了简人肩上的天咬,然后吞掉了江小白偷偷给它的魔药。
朱仁体内剧毒,直接倒地。
并且吞下江小白给的魔丸,直接翱翔于虚空。
江小白,直接就是极品,让一个普通的蛇族瞬间激发出体内的古龙脉。
天空风雨交加,电闪雷鸣,龙在风雨中化为蛟龙。
这条吞天蟒遇到江小白,也算是它的幸运了。
它走后,江小白来到追仁身边,拿起兰花往追仁嘴里塞。
兰花化为汁液,进入真人体内,直接促进了他对金仙的修炼。
天空仍在打雷。真巧。真人醒来的那一刻,一道闪电打在了他的面前。
地上的枯木被闪电击中,冒出了明亮的火焰。
天空中,一只鹰被闪电击中,掉进了火里。很快,鹰被烤焦了。
一股浓郁的香味传到了朱仁的鼻子里。
朱仁本能地捡起火中的鹰肉,咬了一口。味道很好。
福临的心里觉得,在吃熟肉的一瞬间,诸仁恍然大悟。
他知道自己的使命。
他想把上天带给他的这种天火传播给人族部落。
后来,经过人民家庭的不懈努力,生命的烧烤终于在野人中流传开来。
后来诸仁的人发现天火不易保存,如果哪个人族部落不小心让天火熄灭了,那个部落的人就会回到吃血喝血的生活。
于是他不断学习天道,最后他发明了钻木取火。
从此人族彻底结束了吃血喝血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