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沙乱之许我长缨》第四章 说来就来的婚礼 免费试读
西方的黎明姗姗来迟。
当晨光照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下的云状营地时,那里已经有很多人了。
然而,今天如火如荼的景象并不是来自于严肃的晨练,而是来自于另一项如火如荼的运动——蹴鞠。
平坦宽阔的草原为蹴鞠运动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循着喊声,可以看到长方形的场地两边都有人在敲鼓,左边是蓝衫队,右边是白衫队,战斗如火如荼。
在训练中使用蹴鞠是尉迟北凌的绝妙发明。在他看来,蹴鞠不仅可以锻炼士兵的体力,保持高昂的斗志,还可以推演军情,培养合作拼搏的精神。当初他在军中办起了蹴鞠比赛,长安城内的大臣们其实也参与了他的几本书,但如今皇帝也是蹴鞠爱好者,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来汉军接连获胜,想八卦的人也没了市场。渐渐地,蹴鞠在各路军队中流行起来,连匈奴人也学会了。
今天,尉迟北凌加入了白衫队,活跃在场上。知道尉迟北凌的人会开玩笑说,如果他这辈子不当上将军,他就是长安城最贵的蹴鞠手。在球场上,他是一个天生的球星,聪明如兔,灵敏如猎豹,脚法高超。所以只要尉迟北凌上台,观众就会被堵,场面不难想象。
然而,在这热闹的背后,隐藏的地下碉堡里却是另一番景象。李奇亲自指挥战斗,数百名精壮士兵挥汗如雨,训练战斗。
听到不时透过土层从头顶上传来的喊声和欢呼声,李奇不仅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老板说沧浪会在捕猎前假寐麻痹猎物。现在,他精心挑选的武士已经做好了参战的准备,他却自己兴高采烈地踢足球,为的是让活跃的匈奴人的眼睛得到错误的信息。
在场上,尉迟北凌绕过挡自己的蓝衣球员,用长传把球踢给靠近球门的白衣球员,在蓝队疏于防守的地方,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了解到这一点,白衬衫球员们起身向球门踢去。他太想破门了,以至于脚太硬,瞄准也差。结果球打在了用作门框的木柱上,飞了出去。
球飞出了场地,落在一条细细的小溪旁,更是不偏不倚,打在了一个蹲着的人脸上。
“哎哟!”那人猝不及防,痛得大叫一声,摔倒在地。蹴鞠球用皮革包裹,用米糠填充。小伙子脚力很强,被打脸了,但是很可怕。
“喂,加油,踢球!”无球,白衬衫和蓝山球员一起喊。
那人不情愿地捡起球,笨拙地从地上爬起来。他转过身,尉迟北凌突然震惊了,钱乙?是她吗?只见她穿着一件大男装,头发用布卷着。如果她不仔细看,她真的看起来像一个虚弱的小兵仔。
“喂,还愣着干什么?你,就是你!快点踢球!”远处传来队员们不耐烦的喊声。
钱乙连忙点头。她从来没有玩过蹴鞠,所以她不知道如何移动她的脚,所以她必须用双手投球。
女人可以有一些力量。当她扔出去的时候,她扔得很远。
“哈哈哈.....看这小子这么笨,哪个营的……”远处的士兵都哄堂大笑。
尉迟北凌走过去,捡起球,锐利的目光扫射着她。那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她的侧脸沾满了黑灰。
他挺拔的身材投下的阴影笼罩着她,紧身的白色衣服勾勒出开始的肌肉,他充满了运动后灼热的热浪。千衣不知所措:“将军……”
“这件衣服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那是...这是一个李队长给我的,可是我没有……”钱乙尴尬地低下了头。
尉迟北凌我有点不高兴,但李奇很细心。当然,截击之后,她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在这里干吗?他朝她身后看了看。
“衣服脏了,我...把它们洗干净。”
薄薄的水里,她的红色婚纱被遮住了。他一怔,他不相信,翁老爷会自己洗衣服?是否可以说灾难迫使人成长?
"我会找一个中士来为你服务。"
“不,不,”千衣闻言连连摇头,“他们是男性,不方便。我自己能行。”他怯生生地抬起眼睛,补充道:“将军只忙大事,不用为我担心。”
刘璇的女儿看起来不太像刘璇。尉迟北凌心里惊喜的翻了个身。她胆小怕事的样子与王子的傲慢不相称。她一直都这样吗,还是故意来的?
一阵风吹起散落在脸颊上的几缕发丝,露出了洁白如玉的半张脸,而另一半却脏兮兮的。相比之下,就可怜了。尉迟北凌我忍不住张开了手。
蔑视...他的手指碰到了她被击中的地方,钱乙不禁吸了一口气。
“疼吗?”出于某种奇怪的巧合,他居然问了。当他听到自己发出如此轻柔的声音时,他突然缩回了手。
“不疼,一会儿就好了。”钱乙一口气说完,扬起袖子,急忙擦掉脸上的泥,笑着说:“将军,快走吧,他们在等你。”
“很好。”尉迟北凌小声点。该死的,我刚才怎么会没礼貌呢?他不理她,转身走了。
在室外的围场里,踢足球的男生们聚在一起泼水,洗澡洗去汗水。尉迟北凌刚洗完,光着身子,用布巾擦。突然,我瞥见文书人员在围栏外探头探脑。
“什么事?过来说!”
文书官蹦蹦跳跳地进来,手里拿着一本历书,笑着说:“我给你选了个日子,让你看看将军下了什么命令。”
尉迟北凌拿过来一看,立马皱眉:“什么?十天之后?”
“将军,这是最适合结婚的日子了。再早也是有禁忌的。”店员小声说。
“去你妈的!”尉迟北凌大怒,一甩手将手里的黄历扫到了地上,“有什么意思,你还敢跟我算黄道十二宫!耽误了战机,我先砍了你的头!”
“对,对,下属错了。”办事员吓得弯腰成虾,“但有将军的指示。”
尉迟北凌鼻子里哼了一声,挥了挥手。“不用麻烦了,就今天,时间还早!”
“今天?”店员不相信地张开嘴。
“简单,还是做不出来?”尉迟北凌盯着他。
“是的...下属做到了。”文书官跑了。
身后传来一声小窃笑:“你看,我们老板等不及了,急着找今晚新娘的婚礼。”
尉迟北凌突然回头。看到他冰冷的脸,所有挤眉弄眼的男孩立刻哑口无言。
“谁笑,马步平,谁不笑,腰斩。”他扯了扯嘴角,扣好衣服就走了。
几千件衣服洗好挂好,回到住处发现突然热闹起来。忙碌的军士们进进出出,红色的绸缎被绑在桌椅上,新的床垫被铺在床上,高高的红蜡烛一字排开。
“你...你在干什么?”千衣带了一个进来的军士。军士抖落手中一叠大大的双喜剪纸,贴在营中,恭恭敬敬答道:“启禀翁主,今夜将军与你的婚礼,我们正在准备。”
婚礼,今晚?千衣脑袋嗡嗡作响,像被钉在了地上。他的脸又红又白。这么突然!她刚到第二天,没人通知她婚礼要举行?
钱乙慌了,指着外面结结巴巴地说:“我的...衣服还没干呢……”
军士看了一眼她的手,笑道:“翁主你放心,草原风大,晚上一定会干的。”
钱乙在长安看过婚礼。热闹的号手,火红的轿子,捧着糖果蛋糕的喜娘,提着酒的男人,络绎不绝的客人...
但是现在,关于她自己的婚礼,这些认知都没用了。在一个完全男性的世界里,她是唯一的女性。钱乙必须打扮自己,胭脂山是士兵们能为她找到的最好的化妆品。虽然没有水粉,但她的青春是娇艳的。只要轻点她的嘴唇,她就会容光焕发。虽然没有珍珠,但寺庙上点缀着草原的天然野花,别有一番韵味。
看不到新郎的影子,她给自己戴上了一个红布头巾。有人把扎成一团花的红丝带的一端塞到她手里,她只能看到脚下的地面,被丝带机械地牵着向前走。婚礼现场不知道有多少人,耳朵很吵。迷迷糊糊中,她拜完了天地,然后被送进了洞房。
周围突然安静下来,成千上万的衣服塌陷般地斜靠在床柱上。她终于实现了君主的信任。她嫁给了一个陌生的男人。此刻,她没有一点喜悦,只有越来越沉重的焦虑。
钱乙不想欺骗自己。尉迟北凌虽然没有像长平担心的那样亏待她,但也没有好好待她。只有几次,他用冰冷的眼神看着她。他讨厌太子和翁主,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娶了她,因为他别无选择。
然而她非但没有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惋惜,反而为尉迟北凌感到惋惜。虽然才过了两天,钱乙已经能够深切地感受到他在所有士兵心中的威望。他是那么高贵,那么英俊,那么强壮。他应该娶一个有钱有势的贵族家庭的乖乖女,但出身卑微的他不能做自己!尉迟将军,他被宫里陷害,被骗了。还有宁钱乙...你是个阴谋家。
推开窗帘的脚步声打断了钱乙的担忧。她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脚步声在她面前停了下来,一只手,慢慢地,剥开了她的红色面纱。
在满是烛光的房间里,是她为之焦虑和愧疚的男人。
秋水般的眼眸,远山般的黑眉,秀玉般的鼻头,樱花般的樱唇,紧绷的手指,脸颊上浅浅的红晕,透露出她内心的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