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王战记》初遇 免费试读
我,杰勒德·颜阿迷,20岁,现在是南方省军团临时十字军的剑士队长。
我整个临时讨伐野兽的行动都是在勃艮带领下的暗影森林里逃亡的。一个月前,数量超乎想象的兽人无情的利爪,无情的撕开了我们球队自信指挥的防线。因为兽人们有群体攻击的天性,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放大阵,其他人只要打败某一队就可以快速逃离。
作为联合指挥官,我和国王首都阿萨罗林教堂负责物资供应的军需官安德鲁率先被袭。我侥幸逃脱了,他自己也已经陷入了这片吃人的森林。
每一次磕碰跌倒,我就损失一份体力。虽然这里的气候潮湿闷热,但我很可能会在那些锋利的小伤口全部溃烂之前饿死。
我必须想点什么来组织我对现状的注意力,因为我这种无用的情绪只会让我的头脑和心灵更加濒临崩溃。
我想,在令人抓狂的饥饿和痛苦的双重折磨下,任何人都很难快速穿越这片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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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入这个临时讨伐野兽的队伍之前,我只是一个酒保,父亲自然是酒馆的老板。严格来说,他不是我的生父。我很小的时候就在那家酒吧长大。
我的名字也不是真名。
王国南部这片潮湿的森林里有许多有毒的昆虫和野兽,也许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像满地苔藓上的蘑菇一样长出蘑菇。所以“沐阳”这个名字真的很合我现在的心意。
但在那些刚死的鸽派乡巴佬眼里,我的张东方脸看起来像外星怪物,我的成熟行为就是看不起他们的表演。这个又蠢又别扭的东方名字,成了小时候他们想欺负我的理由。
于是我恳求父亲给我起一个像杰拉德那样的姓氏,杰拉德是国王首都的贵族。这个和我服务员身份不符的名字,被酒馆乡巴佬和雇佣兵嘲讽。可能最近死的那些军人,还有曾经嘲笑我的人,现在都死了。
最后父亲干脆给我的名字加了个元音,叫我阿米阳(木阳),解决了困扰我整个童年的问题。
就目前来说,我很喜欢别人叫我穆阳。就像帝国里瓦西里叔叔的名字,听起来很有异国情调。
在我记忆中的十年里,他像我见过的每一个帝王一样,偷偷溜回了老家,但没有一个帝王像他一样高大刚毅。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的上半身就像小说里的帝王白杨,坐在我酒馆的橡木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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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满嘴帝国舌音的旅行者大模大样地坐在王国南部省份多芬的一家酒馆里,大声批评一座只有当地人知道的腐朽城堡。
当然,它引起了我的注意。
从小就特别喜欢那些在某些方面特别厉害的人(包括亚裔,虽然被歧视),所以就一桌一桌地在这个大个子旁边溜。这是我在酒店学到的最好的打探消息的方法。
“王国的教皇什么时候会在百忙之中想到南方各省,从西线的那些王子军团中分配一支队伍来清洗你们的小村庄?"大个子不知道他在向鬼魂抱怨。"我一路到这里都不知道遇到了多少兽人们!“显然,这里的乡巴佬不想听他教我们王国的人用奇怪的方式做事。
于是旁边一个趴在桌子上的酒鬼瞪了他一眼,然后满嘴酒沫的开始吐槽:“这些狗娘养的在德芙闹事还没一两年呢,你也没见他们在我墙根撒尿?”
然后酒鬼摇了摇他恶心的手指,那手指大概是因为胆囊炎而发青的。“这是你的帝国。我觉得那些尖耳朵要把树枝伸进你妈嘴里了。嘘!”。
这句挑衅的话显然戳到了这位来自北方帝国的旅行者的痛处,我开心地等着他一拳打在醉汉的右脸颊上。把这场争吵变成了一场打斗。
对我来说,无论是指着王国的钦差,还是嘴不干净的酒鬼。在这个保守而沉默的王国的南部,看他们吃饭是一种享受。
然而,虽然瓦里西大叔的同伴对我的橡木酒杯破口大骂,但他本人却避开了正面挑衅,反而用这种愚蠢的方式把话题转到了大家都讨厌的野兽人身上。说“狗娘养的?是的,有些野生动物是狗娘养的。”
十几岁的时候,我不喜欢和老乡玩警卫员抓贼或者打野兽的游戏。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我太孤僻,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单纯、老实、笨笨的孩子。所以我对瓦里西大叔的装傻手段很厚道。
我勤奋地挤进他们的酒后谈话,是为了得到一份报酬,或者听听这些陌生人的奇怪故事。
“大人,原谅我。我们酒馆的接待比酒馆的客人好相处多了。”
他笑得肚子直打颤。“年轻人,我当然不介意一个酒鬼说的话。你去给我买点好东西。我要好好喝一杯!”
他高兴地从鼓鼓囊囊的钱包里掏出一把鱼肝酱给了我。这让我相信我给这个有钱的美国佬留下了好的影响。于是我大胆地问他们,我为什么来到这个王国南部省份的偏僻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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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发酵略带酸味的气泡麦酒帮我撬开了这个话题。在谷物发酵产生的酒精作用下,瓦西里大方地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并展示了他几个月前收到的一封信的内容。
底部有一角被撕掉的信。
这封信,用贵族们喜闻乐见的华丽文字写成,用珍贵的羊皮纸和蜡封着,内容和篇幅都很慷慨,有大量的问候和敬语。被委托在信中被称赞为‘现在帝国最伟大的佣兵教官’去弗吉尼亚州黑堡附近的王国南部勃艮清除亡灵。在信的结尾,作者提到了它,希望收信人能顺便找到一个老朋友…
内容到此戛然而止。
"这是老爷的委托人写给你的吗?"我很清楚应该问。
这封措词得体、毕恭毕敬的信似乎出自一位高级贵族之手,信中行程和时间安排都安排得恰到好处。很难想象这位大人能一路手眼让一个帝国佣兵南下,畅通无阻的穿越整个王国。
美国佬突然转过头仔细看着我:“你认识他吗?”
“不,当然不是。是我多嘴的主人。”我守口如瓶。
“没有,我只是随口问问,没有任何意思。”他继续拧开一瓶杜松子酒,用木螺丝刀把它灌下去。王国北部的阿图瓦生产的烈酒原料十分稀少,他们要通过完全覆盖成人高度的灌木林来采集,并不容易。不过它占了酒店大堂的一半,醇香冷冽的香气自然正适合它的价格。
“你知道我要去黑城堡哪里吗?”旅行者不顾谈话礼貌,搅了搅喉结,咽下了甜酒浆,然后开始大嚼桌上的红肉。
“那不是度假的好地方,大人。”我看着那个吃喝的客人,真的不难理解王国的贵族们为什么要一路给一个帝国佣兵写信。这个可能会在酒桌上喝酒的北方佬看起来不像是值得他的委托人去冒险的人。
只要稍有曲解,这个神秘的客户就会被扣上通敌卖国的帽子。
“听说勃艮首领弗洛朗公爵多年前卧病在床,无暇管理领土事务。”
北方佬点头表示同意。“是的,我也听说了。因为一个傻子有病,光是土匪野兽就把你的王国搞得天翻地覆,所以南方两个省。你应该……”
我打断了他的评价,“不,你并不比别人更明白。”
在我看来,大地是死气沉沉的。
如果农民看到自己种的小麦叶子开始枯萎变黄,聪明人会知道,这不是因为什么风雨虫害,而是它的根,根扎在土里腐烂了。
“树林里到处都是野兽和怪物。芬恩的巨蛛织出比风车还大的网,掠夺王国里的土匪比树林里的树还多。所有死在那里的雇佣兵,所有死在那里的旅行者,都无法回到自己的家乡。”
勃艮领也是一样。很奇怪,一个领主在那里不会生病。
“把乡下人的尸体堆进城堡,让那些死而复生的怪物在勃艮带领下的黑夜里爬行,并不是兽人的蹂躏。是从君王时代就开始长期传播的死灵法术,把活人埋在土里,然后让死人从土里爬出来。是他们吸引了和腐尸一样扭曲病态的存在。"
很少有人能听到勃艮得不到亡灵的传言,因为乡下人都说,谈论死灵法术会引来那些邪恶的亡灵。一旦你和他们有了麻烦,不管是走得像蛆虫一样慢的丧尸,还是飞在空中的送葬者,每晚都会向你逼近几十里。直到你用你腐烂的,化脓的手被拖进他们的墓地。
当我深深回忆起那些关于帝国主义者不死的恶心谣言时,这些家伙
这家伙不在乎大羊排。显然,无论是从肺到肠腐烂的僵尸,还是像吃烤羊排一样吃人大腿的野兽,都影响不了他的食欲。
我必须停止我的自爱,也许他们根本不需要这些信息。也可能他们根本就是一些被骗死的方案的炮灰。
正当我准备转身离开这桌失望的客人时,他们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沉甸甸的金子和手枪,拦住了我。
“年轻人,我请你做向导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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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王国还是帝国,南方的矮人,北方的精灵,甚至是妖精或者野兽,我敢说没有人愿意死。
即使我在酒吧里杀死一只老鼠,它也会拼命地跑来跑去,试图生存下去。
只有当某样东西凌驾于自己的信仰或灵魂之上时,才会有人抛弃自己的生命。(像教堂或皇军里的疯子)
请不要误解我,我不是说金·皮斯托尔凌驾于我的信仰和灵魂之上。虽然我有点贪心,但我不会让钱买我的命。当然,我不是说我们酒馆的老鼠有多有活力。
酒馆里不会有老鼠。
我只是相信黑城堡里的亡灵没能让我死在异乡。
在擦桌子的时候,我侧身看了看我那位友好大方的帝国朋友,他喝醉了。今晚愉快而有礼貌的晚餐在黑胡子酒店很少见,以至于连他喝醉时的鼾声都让我觉得亲近。
说起来,很少有游客会在酒馆里喝醉,因为连年战乱使得王国的粮仓无法囤积粮食。因此,为了限制王国人民对食物的消费,大部分精制食品和酒类都被课以重税。
虽然老皇帝亨利·拿八和他的王公们在国家经济上很宽容,但是为了维持王国庞大的常备军体系和教会的开支,税率只比北方帝国和南方山区的矮人王国高很多。贪婪的执政官也很难从边民的口袋里再挤出一个铜币。
换句话说,是帝国主义。他们一定为此得到了很多报酬。
回报往往与风险成正比。
“爸爸,我明天要和这些帝国主义者坐马车去阿维尼翁。”
我亲爱的酒馆老板真的在擦钱柜里农民给的铜币。就算是京城高超的造币技术造出来的铜钱,也挡不住这些乡下人天天拉。
安迪非常喜欢擦拭这些旧硬币。
“慕阳,你现在年纪大了,我管不了你。现在你开始和这些朝廷败类来往了……”他放下铜钱,叹了口气。“如果你看上了哪个老实勤劳的姑娘,就好好照顾她。”
爸爸从洗干净的钱里拿起两个肝脏,停顿了一下又加了两个,叮当作响地塞进了我的口袋。
“去那里给自己加一套衣服。女生喜欢帅哥。”
“我知道。”
我们就不多说了。当然,我不会把这个危险的委托告诉我忧心忡忡的爸爸。我宁愿让他觉得我只是像少爷一样去城里玩,而不是一个沉默的冒险家。
收拾好你的东西(其实没什么好收拾的),第二天我就和帝国的人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