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剑之末日纵横》第九章 开荒者出城 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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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艳阳高照,无数温暖落在大地上。
“见鬼,这还是傻子吗!”
黑衣船长感到全身发冷。他清楚地看到,自己的长剑,像一个听话的孩子,被一个傻子轻轻扔到了对方手里。
宠物鸟,宠物狗,宠物猫,自己的剑,原来是傻子的宠物剑。
于是莫名其妙的,黑衣大尉从心底一直在猜测,却不敢去找一个傻子把剑要回来。
刚才,太诡异了。荆州人很多,但没听说过挥舞别人刀剑的功夫。
这个傻子是不是隐藏高手!
他偷眼看了傻子李阳一眼,只见他拿着剑,就像看到新婚妻子一样,吻着文,处处透着傻气。
这时,副队长走了过来,低声对队长说:“算了,队长,别跟这个傻子一般见识了。这个傻子就是那个傻子,但是大男人都吃过他的亏。”
他是部队里流传的傻子吗?队长心下顿时轻松了,他是个能让千人受罪的傻子。难怪他工作这么努力。
他喊道:“傻瓜,今天我把剑给你。好好杀怪物,你懂的!”
傻子李阳扔给他一个白眼,嘴里却回道,“你够了吗?吃饱了就杀怪物!”
船长的脸绷紧了,他忍不住笑了。他说:“好吧,我来负责。来人啊,把饭给傻子端过来,装满!”
虽然黑衣队长只是一个小队的队长,而且是部队里军衔最低的队长,但是对于这些普通的幸存者来说,他就是天,他就是大人物。
九州,天下,尊兵,369等。,不敢与军队抗衡。这其中,除了兵力众多,专家云集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世界上最伟大的大师十有八九来自军队。每个城市的公爵不仅是公爵和国王,也是军队中的第一高手,在世界上很强大,有一个小的威慑集团。
因此,即使是一个小队长的战争士兵,在窝棚区,也是非常重要的。
“嘻嘻,好吃,好吃,瘸腿大叔,你吃,吃!”
傻子李阳,在战团和挑选的100多名残疾人面前大吃大喝,浑然不知自己就要死在城外。
王有亮接过傻子李阳递过来的馒头。他含着泪哽咽着说:“吃吧,乖,慢慢吃,叔叔也会吃的,我们都吃吧!”
人群中,有人喉咙发痒,呛出一声,引得大批人的肚子咕噜咕噜叫。
然而,士兵们并不关心他们。对于父子二人在野外的吃喝,他们有权利当作一种享受,这是战前的一种放松。
现在的战争军人不是以前的陆军军人,而是活了三年的军人。每个士兵都打过很多仗,打过很多仗,是从大屠杀中活下来的好士兵。
他们不惧生死。他们无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只有荣誉才是他们最看重的。
“集合!”
军号响起,战兵队长突然站起来,笔直地站着。他的腰间挂着他的剑,但李阳,一个傻瓜,也有一个。这是副队长用他的备用剑换来的。
禁令一出,十一名黑衣士兵,瞬间后退,面色非常严肃,一股不敢正视战斗的凶悍士兵气势,跃入队伍中。
“走吧,谁敢逃,杀!”
队长一声令下,伤兵们或爬或走,或相互搀扶,顺从地跟着领头的士兵,他们的亲属捂着嘴,不敢露出哭声。
过了很久,先锋队进入指定区域,士兵们被纳入自己的战斗中。
在巨大的城墙下,数百名士兵准备战斗,相比之下,超过30万的残疾人,或犯罪的幸存者,以及城市中重要的军政人员。
“报告,拓荒者共收集了36万。请将军指示!”
统帅万战兵,是荆州王的义兄,指挥官张光义,超一流进化者,荆州城中武力值排名第五的高手。他在全世界都很有名。
“规则还是老样子。垦荒队队长朱明听着命令。你的部门将在三天内带着土地开垦工人清理11区。耽误战机者,必杀之。”
大战中一万将士,一个精瘦壮汉听令,大步走到张光义面前,单膝下跪,接过军令,大声呼喊。
“是的!确保任务的完成。不成功则成仁。请领导大人放心。”
说完,他脸色冰冷,眼神若隐若现,怒视着先锋队,一只胳膊挥了过来。此刻,一股强风升起,直穿先锋队营地,至少三分之一的先锋被分离。
“你,走!”
他喊道,精心挑选的先锋。与此同时,他的士兵涌出两千人的队伍,进入选定的先锋队之间。棍子加在一起,把哭爹喊妈的先锋赶出巨墙门。
“照顾好自己,朱明,有事就把你的兄弟们带回来。”
微微一鞠躬,张光义唇角微动,打电话给朱明,让他如果遇到危机,一定要把士兵带回来。
至于先驱者,他是不屑一顾的。在过去的三年里,有无数的残疾人,他们出生时有年幼的孩子和其他原因。除了这些替死鬼,荆州什么都缺。
“傻子,跟紧瘸叔,听话,不要玩剑,不要伤害别人。”
李阳是个傻子,脾气很倔。除了王有亮这个废人,他根本不听别人的。另外,没有人愿意和一个傻瓜争论。
走在人群中,我的伯侄关系互相交头接耳,没有人注意他们。况且像他们这样聊天或者怕死而哭的先锋比比皆是,谁管你说什么。
然而,今天也有例外。
“啪!”
一块石头击中了残废的王有亮的头。他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面目狰狞的人带着一队士兵守在城门,冷冷地看着他们。
“那,别饿死了,傻瓜!”
王有亮找到他时,对方扔出一个包裹,然后转身离开,进入守卫大门的士兵行列。
傻子也答不上来。他记性不好,但是这个人忘不了,因为这个看门的小队长就是让他长记性的周皮皮。
至于打架,周剥了十个人的皮,却打不过一个傻子。不过傻子记得很清楚,当时是周扒皮把他从那堆尸体里抬出来的,所以没敢反抗。
傻子别的什么都记不住,脑子总是一片混乱。然而,渗入骨髓的忠诚主导着他的日常生活习惯。
“嘎嘎,周扒皮了,再见!”
傻子的表情,让加入队伍的周扒皮全身,表情和吃了死老鼠一样,两只眼睛,却流泪了。
他大怒,对着傻子吼道:“我要活着回来,不然打死你!”
正巧,作为先锋标志的黑人士兵队长路过。他诧异地问:“老周,你认识这个傻子?”
周皮皮点点头,苦笑着说,“没错,就是这个傻子。他灭了红衣贼,连送我们进去的内应也杀了。”
“原来如此。难怪,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