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着麦浪,发出沙沙的声音。正在田里收割庄稼的老农正站起来,腰里抱着一只猫,裹着袖子角擦额头的大汗珠。
要说老诺曼,976年还是挺好的。虽然麦田没有达到预期的大丰收,但是在缴纳了属于领主大人的税之后,剩下的小麦足够全家人安全过冬了。
看着金色海洋般的麦田,老诺曼满足了一会儿,转头看到二儿子已经把之前收割的一捆麦子搬到了地里,然后和守在那里的弟弟妹妹们一起玩耍。他忍不住喊道:“二娃子,快点,别瞎混了,你要在天黑前把这一垄麦子收割完。”
穷人的孩子早就掌权了,但他们只是小男孩。十三四岁就要跟着父亲出去打工,想尽办法讨口饭吃。...
第二个宝宝正在向她的弟弟和妹妹炫耀她昨天和隔壁男孩一起赢得的犀牛甲虫。刚说到崛起,她就要离开去做点什么,而且不会回头。“老伯,有一队骑士要来了,我得看看他们愿不愿意收我为骑士的侍从。”
老诺曼听到这里,知道儿子又想当骑士的傻逼了。他忍不住又笑又骂:“你这个臭小子,还真能引起骑士大师的注意。如果你跟着他,我不知道你能省多少粮食。”
在路上往东看,真的看到一群人过来了。
这个团队有30多人。只见这三十人全都骑在肥壮有力的犄角上,手持近两米长的骑枪,身穿锃亮的银甲。他们都是骑士。
相传角马体内流淌着独角兽的血液,其品质远超普通马匹。是中庭大陆的重要战略资源,只有贵族才能守和骑。
但是,作为领主和领主,这些贵族显然有更多更好的选择。只有骑士才是最基本的贵族,是军队的主要组成。几乎每个男人都有一只角马,现在角马已经成为骑士的代名词。
这么多骑士诺曼从来没见过,就连镇上的领主手下也只有两个骑士,而且这些骑士还不是主要的:
在这三十名骑士中,有一辆由四匹角马拉着的马车。马车的左边是一个蓝头发的年轻骑士。
年轻的骑士骑着纯白色外套的角马,脸上流露出淡淡的骄傲。与其他骑士不同的是,他没有穿厚重的盔甲,只是随便穿了一件黑色的单衣。
“让三十多个骑士保护你。这车有主吗?”老诺曼和二娃显然被这群骑士的气势吓倒了,张着嘴站在了场里。
马车缓缓停在老诺曼家的物业,其他骑士也和商量的人一样,把角马控制在座位下,按顺序停下。
年轻的骑士翻了个身,下了马,在马车门上敲了几下,门从里面打开了。一个留着紫色长发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从车里跳了出来。
女孩下车后,另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年轻金发女郎带着一个小狗大小的不明生物下了车,也是金色的。
......
Ps:昨天又停了一天,后面整理了一下大纲。你可以看到第一卷的题目已经改了,从这一章开始,就是第二卷的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