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她真的离家出走了?”
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一个穿着白袍的阿拉伯大胡子尖叫着把手机摔得粉碎,吓得仆人们鸦雀无声,只有一个坐在沙发上的年轻人例外。
穿着白色阿玛尼西装,黑眼睛,黄皮肤,看起来像个帅气阳光的亚洲青年。
“怎么了,发这么大的脾气?”年轻人喝了一口杯子里的红酒,说了一口流利的中文。他干巴巴地说。
“别提了,我之前给你找的中国对象居然离家出走了!”
阿卜杜拉·春(Abdullah Chun)走过来,抓起桌上那瓶82年的拉菲大半,抬起脖子一饮而尽,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平息怒火。
闻言,叶倾城就笑了,阿卜杜拉春那么热心,只是偶然救了他一命,这货得帮他搞定人生大事来报答他。
这几年来,我一直在帮他找对象,我厌倦了。所以现在别人只是逃避婚姻对他来说并不是坏事,只是省去了他拒绝。
“你要是跑了,你就跑了。反正我现在也不急着结婚。”叶倾城说。
“你不知道,这次和以前的不同。无论是家庭背景还是长相,都是最好的选择,和你绝配!”阿卜杜拉春拿出一张照片递给叶倾城。
叶倾城慢慢喝完红酒,伸手接过来,放在眼前。
“噗……”
下一刻,你嘴里的红酒就全喷了出来。
“她叫什么名字?”叶倾城有些急切地问道。
阿卜杜拉春以为叶倾城很喜欢他给他找的美女,心花怒放。“情况怎么样?我告诉过你,这是你的绝配?”然而,当他看到叶倾城眼中迸射出来的可怕光芒时,他吓得直哆嗦,赶紧说:“她叫林宛瑜!”
“林宛瑜?是她!”
上辈子看《爱情公寓》的时候,林宛瑜因为家里人把他许配给了阿联酋,所以逃到了《爱情公寓》,但是对于未婚夫后来的电视剧,她没有过多提及。
没想到这辈子,这个逃婚的逼婚未婚夫的头衔居然落在了他身上叶倾城。
“有意思!”叶倾城嘴角勾起一个邪恶的弧度,我看着阿卜杜拉春。"帮我订一张一周后去中国上海的机票."
“上海?你在那里做什么?”
“找人!”
说完,叶倾城大步走了出去。
那挺拔的白色身影在黑暗中像浓墨一样显得格外生动,像一个恶魔。
“那你的佣兵团呢?”
“解散!”
听到这里,Abdullah Chun愣了半分钟才回过神来。他用双手蒙住头。“天啊,中东排名第一的佣兵团居然说解散就解散。这家伙疯了吗?”
……
一周后。
上大桥机场。
一个挺拔的年轻人走出航站楼,穿着普通的牛仔裤和白色t恤。但他浓浓的眉毛和高高的鼻梁遮住了一只眼睛的长发,这一切都显示了他的酷和与众不同,吸引了无数路人的关注。
叶倾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红色的小本子,上面写着几个大大的字母,学生证!
他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
在过去的一周里,Abdullah Chun不仅帮他订了一张去上海的机票,还帮他获得了一个新的中国身份——达夫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的大二学生。虽然这样可以为他减少很多麻烦,但是让中东最强佣兵团的团长来当学生不是有点可笑吗?
“不管,当它来的时候。反正这么险恶的体制,没什么好怕的。”
叶倾城想到这里,我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上了车。“主人,去达夫!”
和大多数网络小说中的英雄一样,叶倾城穿越地球进入这个平行世界后获得了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叫做全能系统。
这个系统几乎包罗万象,无所不能。它会不定期随机发布任务,完成任务时奖励相应的贡献值。有了贡献值,就可以在系统商城随意买东西了。
“叮咚!”
就在这时,系统的声音响起。
“现在发布日常任务——读万卷书!”
“请主持人在进入大学后一个月内读完一万本书。如果完成任务,将奖励主持人贡献值1000。任务失败,主机扣除贡献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