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3日。
美国休斯敦唐人街。
与牛岳、九金山的唐人街不同,休斯敦唐人街相对贫穷落后,占地面积也不理想。整条街两边以中餐馆为主,其余都是一些小商品和小菜市场。但是,在这么大的屁地方,华人社区紧紧捆绑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小而强大的群体。美帝的黑人白人即使看不起华人,也从来不敢在唐人街这种地方闹事。
那是在休斯敦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唐人街里,一家名为“Good Come Again”的中餐馆门口。一个少年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大瓣西瓜,吃得津津有味。这个年轻人眉清目秀,五官精致,有一种东方男人的魅力。然而,更让人震撼的是他的身材。即使他蹲在地上,也很容易分辨出他的身高至少在一米九十五到一米九十六之间。
吃完西瓜,少年突然站了起来,高大健壮,顿时让他的气势陡然上升了几分。他拿着西瓜皮,看了一眼十米外隔壁老人家的垃圾桶。我抬手打了一枪后,他准确地把西瓜皮扔进了还没足球大的垃圾桶里。
少年笑了笑,拍了拍手,准备走回餐厅!
就在这时,在唐街的入口处,一个和少年差不多大,但比他稍矮一点的少年突然对着少年喊道,“杨善!不要!不好,出大事了!”
杨善,还没走进餐厅的他扭头看过去听着熟悉的声音,发现林书豪正拿着篮球,表情急切的朝他跑来!
他愣住了,当林书豪苏醒过来时,杨善问道:“这有什么大不了的?难道是黄轩那个胖子又和黑家伙打架了?”
林书豪摇摇头,屏住呼吸说道:“不……不!是隔壁百汇街区的汤姆带了个黑人来砸我们唐人街的场地!”
“什么!”杨善咆哮道:“又是这个汤姆。上次他教的还不够吗!?"
“我想我没有被说服。我这次带了个师傅!”林书豪憋屈的说道。
“师傅?”杨善看了一眼林书豪,不解的问道:“百汇街区的高手不都是我打败的吗?”
林书豪不明所以地说道,“我不知道汤姆在哪里雇了主人。也许是NCAA。况且汤姆雇的那个人很高,至少有两米左右的身高,身体素质非常好,技术也非常成熟!”
“这个汤姆太无耻了,竟然花钱雇人!”杨善吐出一句话后,他看着林书豪问道:“你也不是他的对手吗?”
林书豪低下了头,说道:“是的,我们踢了五个球,而我只进了一个!汤姆请来的黑人真是太厉害了!”
林书豪说完后,抬头看着杨善,眼里充满热情地说:“我输了之后,汤姆扬言要找唐人街球王。他说打败唐人街球王就相当于打败了整个唐人街,所以杨善你必须努力。你代表了休斯顿的整个唐人街!”
杨善扭着脖子发出咯咯的响声,然后林书豪捕捉到杨善眼中犀利的目光。林书豪知道这是一种斗志,每次杨善的眼里都充满了这种斗志,那是他赢的时候。
“你等等我,我去换衣服!”
两分钟后,杨善穿着麦迪的1号球衣走出中餐厅。看到这里突然露出了笑容,因为他知道杨善有两套NBA球衣,一套是姚的11号,一套是麦迪的1号。
这两套球衣是杨善最喜欢的球衣。11号球衣是姚明进NBA后买的。杨善攒了一年零花钱,一直舍不得穿。他说:“这是一种信仰,一种中国的荣耀!”
1号球衣陪杨善赢了近32场斗牛,从唐人街一个默默无闻的华裔少年一跃成为唐人街的球王。杨善穿上这件1号球衣,不到半年就打败了唐人街所有的中国篮球运动员,不到半年就打败了百汇街所有的篮球运动员和百汇街球王汤姆!
在休斯敦知道杨善的人不多,但是在休斯敦的唐人街和百汇街区,杨善这个名字家喻户晓,篮球打得好,人长得帅,很多年轻女孩都暗恋杨善。
唐人街的篮球场在唐人街入口的右侧。球场不是很大,但却是唐人街华人的篮球圣地。其他街道的人想在这里打球,必须通过斗牛赢得唐人街公认的球王,否则没有资格踏入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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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路飞很少有竞技类小说。希望大家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