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在家呆了很久,想出来晒晒太阳。有必要玩这么大吗?”
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看着不远处的朋友,想哭。
“小朋友?你的小朋友长这样吗?那不是一群二汪,而是一群野狼!”
作为一个路人,选择一个合适的着陆点是必要的,但似乎男孩没有那么幸运,只是碰巧遇到了狼群的进食。
它只是一只王,如果它被打扰吃东西都会不高兴,更不用说一群野狼了。
“你大爷的,别念旁白了!快点插上电源!否则,我将是第一个没有介绍我的名字就挂掉的主角!”
一代武神的精神包含了一个武神的所有记忆,对武术的理解和对武术的感悟,加上十年的内力修炼,足以应付现在的局面。
以上纯属调侃。其实上面提到的武侠精神才是导致少年穿越的罪魁祸首!
这个男孩的名字叫王燕。他的父亲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希望他做事充满激情,像火焰一样燃烧。然而事与愿违。王岩是个懒人,他对大多数事情都不感兴趣。即使他感兴趣一会儿,也只需要三分钟就可以加热,甚至水壶都不会沸腾!
有一天,因为我在家里呆了很长时间,我想出来晒晒太阳,享受一下难得的好天气,结果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光天化日之下,一颗流星从天而降,砸在了王艳的头上。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已经在这里了。
穿越,这种事情只是一时的幻想,玩得开心就好。真的没必要亲自体验不是吗?我不是孤儿。我被束缚在地球上。穿个毛线!
另外,你可以穿越它。为什么你一定要让我的身体变小?跟风是没有前途的!
抱怨就是抱怨,王艳没有能力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只能等事情来了再解决。剩下的就是一边努力练习一边想办法回去。
王艳脑子里有很多记忆,而这段记忆的主人是敖北峰。他的名字非常霸气,能力出众,但他的行为却让大多数人看不起他。
鳌拜峰是一个远离地球的武术星球——五星上的吴休。他的才华被认为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任何武术都可以在短时间内一见精通并精进。从八岁开始,他就走出山村,进入武校学习。仅仅用了二十年,他就成为了世界上最强壮的人之一。
然而,拥有如此强大实力的他,世人却只怕他,却丝毫不尊敬。因为他随心所欲、无耻卑鄙的做事风格。
显然,世界上除了少数人之外,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但当他战斗时,他很少公开与对手战斗,而是喜欢玩卑鄙的手段。
插眼打裆只能算猥琐,投毒暗杀才恶心。
与他并列的绝世高手都以与他并列为耻。
(实力等级划分:不入流、三流、二流、一流、绝顶、绝世、非凡。它不是基于绝对的境界理论,而是基于当时的大环境和人们的主观感受。)
(武学境界划分:后天,先天,大师,道家,放浪形骸,天人。)
(武术境界划分:入门之路,完全掌握,精通,精通,完善,完美。)
此外,还有其他详细而复杂的划分,在此不再赘述。
尽管如此,敖北峰依然我行我素,完全没有一代宗师的气度,更像是一个街头小流氓。
最让世人愤怒的是,在他向世界第一美女求爱被拒绝后,他竟然直接带走了她,并强行与她结婚。这在当代世界引起了剧烈的动荡,并把鳌拜视为魔鬼,每个人都必须惩罚它。
直到敖北风以其卓越的天赋成为近1000年来武行中第一个突破天人境界练武的人,这种趋势才稍有减少并埋藏在心底。
吴休还需要扮演杰和,他们称他为武神,但他实际上是一个仙女。
敖北峰知道他一生中得罪了太多的人,所以当他在渡劫时,他特意选择了一个海外岛屿,没有人告诉他。但当他在渡劫时,大量专家蜂拥而至偷偷接近他。
这些人觉得让敖北风这样的人做武神是吴兴的耻辱,要么是因为个人怨恨,要么是因为正义,所以他们在无奈之下干脆搞了一次偷袭。
被十几个绝世高手围攻,天上还是有一缕闪电,高傲的北风也躲不过去。尸体被抢走,轰成了飞灰,只有吴的灵魂逃脱了。
武魂就像修真者的元神一样,是由灵魂转化而来的。
武魂是非常脆弱的,因为吴休不像修真者那样关注灵魂,所以一旦武魂离开身体,就会很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捕获,然后独立的意识就会被提炼出来,变成纯粹的记忆和能量的结合体。这就是武魂精神。
然而,一般强大的人都会有一个原因,比如隐藏自己的一丝意识,当其他人想整合他们的炼油和化学工程时,他们会突然夺取对他们身体的控制。
但是敖北风太伤心了,因为是天雷炼出了他的武魂,他不可能把手落下。只留下最纯粹的精神,宅男王艳很贱。
因为雷杰的力量太大了,敖北风的武学精神只有十年的内力修炼,但别忘了之前说过敖北风是天上的天才,任何武功都会乍练而成,但要达到精熟的程度,那至少是精通的境界。
他的记忆力几乎相当于一个武术宝库。
说实话,在敖北峰的记忆中,王艳是真的对这些武功不感兴趣,但是在他的新婚之夜却和天下第一美女在一起了!
用倾国倾城来形容天下第一美人最合适不过了,但和她相比,地球上那些女明星简直弱爆了。
并不是她的外表有多梦幻,毕竟很美,也就是一层肉。关键是她的气质像仙女一样,根本不是那些普通人可比的。
而她的名字也充满了仙气——仙灵儿。
记忆中完整的情色宫让王艳沉迷其中,甚至忘记了自己此时的处境并不是很好!
狼群中有十五只狼。一半人在吃东西,另一半人盯着王燕。这群狼中有一只狼特别引人注目,因为它的提醒比其他狼更大,那些不吃东西的狼也隐约以它为中心。显然这是一只狼王。
作为这些狼的食物,它是一个比成年大象小不了多少的怪物,这让王岩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我只希望这是这些狼得到的,而不是它们通过狩猎得到的。
否则,我的生命会有危险!
由于过于紧张,王艳的额头和后背已经开始冒汗。敌人不动,我也不动。
我真的不敢动!我担心如果我移动自己,狼群会在震惊的时刻跳起来,就是这样!
但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
王艳大着胆子后退了一步。结果他看到狼群的目光瞬间齐刷刷地转向他,冰冷的目光让他毛骨悚然。
王燕希望他现在能长出翅膀,这样他就能飞走了。
突然,王艳想起他没有翅膀,但他现在不是一个普通人了!他可是练了十年内力的高手啊!而在他的脑海中有几十种完整而强大的武术。
“草!真是个白痴!”
有了生存的希望,自然要选择生存的方式!
战斗或逃跑!
选择上场的人并不是一个患有二级疾病或神经病的患者,即使他现在已经能够随意调动体内的内力,而且那些武功在他的脑海中没有任何陌生感,但他的身体毕竟是第一次接触到这种力量,而且他无法完全发挥这些武功的威力,甚至可能因为他不知道如何正确调用内力而提前耗尽内力。那将是悲剧。
如果你不能战斗,你必须逃跑!
一个男人在适当的时候应该懂得变通。另外,这不是逃避,这是同情,我只是不忍心杀人。
暗中调动体内内力,脚底下聚集,准备随时爆发。
离箭远点!
一步一步,瞬间距离十尺,一下子拉开了和狼群的距离。
狼群显然没有反应过来。在他们反应过来后,王彦使用了第二种飞行技能。
一日千里。
顾名思义,这种轻功的优势在于远距离攻击,只要有足够的内线,日行千里不成问题。
接连使用了两个飞行技能,王彦突然将狼群甩在了身后。而狼群不会因为一个微不足道的人而放弃眼前的食物,所以它们不会去追逐。
第一次,王衍使用内力的效率并不完美,浪费了许多内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已经逐渐熟悉了内力的使用,至少在轻功方面是如此。
这主要是由于体验了敖北风的武学精神,否则一些王衍练过。
跑着跑着,王艳突然觉得自己好像选错了方向。
两个小时了,别说人影了,我连一栋房子和一条路都没看到,但不知不觉中,我从草原跑进了丛林,我感觉越来越深。
那么,回去吗?我好像已经忘记来时的路了,但再往里走可能就危险了!
天渐渐黑了,留给王艳思考的时间不多了。最后,王艳决定回去!
即使现在,回去也不是办法,但至少比完全未知的丛林要好!
这不是懦弱,而是理智。
“看看能不能在天黑前再出去?睡在丛林里还是有点尴尬的!”
往回走了大约十分钟后...
“啊!我真的误入歧途了!”王燕抱怨道。
“嗬——!”
一声大吼回应了王艳的呼喊,这让王艳一激灵,浑身紧张。